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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300566Exciton(300566)2025-06-06 12:16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 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罗国芳先生、马骥先生、严群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6 月 6 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