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300782)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京天股字(2025)第 084-2 号 致: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下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 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了京天股字(2025)第 084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 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下称"《法律意见书》")、京天股字(2025)第 084-1 号《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律师工作报告》(下称"《律师工作报告》",与《法律意见书》合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