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险“报行合一”,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HUAXI Securities·2025-07-04 06:32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点评报告 通知所指的非车险,是指财险公司经营的除车险、农险、出口信用险、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之外所有保险 业务。 通知对财险公司在非车险业务经营方面提出四大要求:1)调整优化考核机制,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 市场份额的考核要求,提高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消费者满意度的考核权重。2)应遵循合理、公平、充足原则 厘定费率,合理设置附加费率,不得在费率结构中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相符的高额费用水平。附加费率包括费 用附加率、风险附加率和利润附加率。主险的精算报告和附加险的其他备案材料中应明确列示附加费率、平均 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3)应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财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通过特别约 定、批单、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实质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不得通过拆分保险标的、拆分保额、更改被 保险人性质、更改标的使用性质等形式变相降低保险费率。4)应建立费率定期回溯和动态调整机制,当实际经 营情况与精算假设偏差过大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并重新备案,必要时应先行停售相关产品。 同时,通知规范了财险公司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相关行为。1)不得委托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 活动。不得向不具备合法资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