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领域动态跟踪(一百七十一):储能容量电价政策发布,推动储能行业有序发展
EBSCN·2026-02-01 11:12
事件: 1 月 30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 制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逐句解读储能容量电价政策:对标煤电、看重顶峰能力、进行清单制管理。 2026 年 2 月 1 日 行业研究 储能容量电价政策发布,推动储能行业有序发展 ——碳中和领域动态追踪(一百七十一) 要点 【1】对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各 地可给予容量电价: 解读:明确容量电价对象为"独立储能",且权责下沉到地方。 【2】容量电价水平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 折算(折算比例为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除以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最高 不超过 1),并考虑电力市场建设进展、电力系统需求等因素确定。 解读:(1)《通知》中已明确,将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比例提 升至不低于 50%,即各省煤电容量电价最低为 165 元/kW。(2)将"顶峰能力" 视为补偿的核心依据。计算方式为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即配储时长)除以全年 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此前,甘肃发布过类似指标,系统净负荷高峰持续时 长暂定为 6 小时。按此折算,2h 储能系统对应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