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上市公司虚增利润2411万,拟被罚1120万,独董勇投反对票而免责!

文/梧桐小编 12月11日,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00097)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0年收购来的 子公司2022年虚假确认销售收入 5973.45 万元、利润 2411.23 万元,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3.27%、7.09%,导致智云股份2022 年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连证监局拟对公司罚款400万元,对7名责任人拟处以60万元-200万元不等的罚款合计720万,公司及7名责任人合计拟被罚款1120万元。 此次处罚未涉及3名独董,因为一名独董在2023年4月26日董事会审议《2022年年报》前辞职而未参与审议、签署年报,另两名独董在董事会会议上对《2022年年 报》投了反对票,而无须对年报虚假记载承担责任。 智云股份时任董事包锋参加年审问题沟通会,仍审议通过年报并签字,未能保证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证据表明其已勤勉尽责,系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 智云股份时任董事李超,监事罗东、邹梦华、张秀敏,在智云股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相继辞职,年报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下,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