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投股权,迎重磅新规
母基金研究中心·2025-04-07 09:03
4月3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下 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明确了保险资金进行重大股权投资的禁止行为。 此次《通知》首先对 "重大股权投资"的概念予以明确——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对未上市企业构 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直接股权投资行为。 2 0 1 0年以来,监管部门陆续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等规定,允许保险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开展重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包括保险类、非保险金融类,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 疗、汽车服务、现代农业等行业。《通知》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科技" "大数 据产业"。 "随着形势环境变化和行业发展,重大股权投资领域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保险机构对 新经济、新技术的股权融资支持力度有待提升,对被投资企业管理有待加强。"金融监管总局 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通知》优化了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引导保险资金投资 与保险业相关的战略产业和新兴行业,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同时,保险机构要加强对股权投 资的统筹管理,压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不得以泛科技企业等名义规避监管要求,切实防范相 关风险。 我们关注到,《通知》中有几点关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