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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快乐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11 10:3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年幼时的我 您是我的妈妈,又是我的启蒙老师, 耐心解答我无数个"为什么"。 子女教育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的子女在学前 教育阶段( 子女年满 3 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 及学历教育阶段(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 ■ 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的相关支出,按照" 每个子女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青春期的我 妈妈选择继续教育提升学历,以身作则为我 树立了榜样,是我成长路上的灯塔。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 ( 学位 ) 继续教育期间的支出,在学历 ( 学位 ) 教育 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 ■ 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 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 = 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 扣除。 继续教育 参考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