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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丨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方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21 09:4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6月30日截止,厦门税务针对纳税人提出的 有关 "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进行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政策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 〕41 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 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 款利息的年度,按照 每月1000元 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 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 人 只能享受一次 首套 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提问 Qustions 解答 Answers & Q 1.个人所得税App提示"贷款合同编号与其他年度不一致"怎么办? 答: 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 如果您填写的是 同一套住房 ,请仔细检查 2019年度至2024年度的贷款合同编号是否 完全一致 。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界面," 填报记录 "栏选择查询年 度,可查询相应年度专项附加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