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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路通·鹭税畅行”丨《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走出去”企业别忘填!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26 09:2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截至5月31日,"走出去"企业在申报时,别忘了一并填报《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 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噢! 一、报送对象 1.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天, 直接或间接 持有外国企业股份或有表决权股份达到 10% (含)以上的,需由 直接境外投 资 的居民企业履行填报义务。 2.居民企业通过境内合伙企业,符合信息报告条件的,需由 合伙企业合伙人 作为报告人填写《报告表》。 ★ 在判断居民企业股东是否达到股份控制标准时, 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 ,多层间接持有股份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 算,中间层持有股份超过50%的,按100%计算。 二、报送内容 1.在一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天,被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或有表决权股份达到10%(含)以上的外国企业。 2.若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发生股权转让,导致年末持股比例不足10%的,仍需报告被转让境外被投资企业,报告人在填报"外 国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时,可以 填报转让前最近一期的数据 。 3. 受控外国企业信息 。受控外国企业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判定:一是构成控制,控制标准包括股份控制和实质控制;二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