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办纳税人开业登记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30 00:44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来源 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纳税人成立个体工商户,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如何在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业务呢? 答: 办理营业执照后,需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 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等全部账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 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以上事项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以自然人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 系统自动展示您作 为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时,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信息。 点击开业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选择对应企业进行新办开业, 点 击【发送验证码】,填写验证码后,点击【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