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不能这么“省”!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08 00:41
相关政策 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安排残 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 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免 征残保金。 政策依据:《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 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综〔2024〕 16号) 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 企业,继续免征残保金。执行期限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止。 政策依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 第8号) 咱们可不能虚报啊! 企业职工工 资超过30人,不按规定缴纳残保 金将追究法律责任。 好的 i 相关政策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 《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 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 告,并向用人单位发出《陕西省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责令限期 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 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5‰ 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 次缴入国库。 对收到《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后,无正 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的用人单 位,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反馈给同级财政部 门和残联,由财政部门和残联依照《行政 处罚法》等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