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近期热点问答】房产税等热点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11 01:0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一、企业外购厂房,暂未办理产权登记,企业一直正常经营,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 房产税以在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其中: 六、 发票额度调整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答: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 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三、企业出租厂房并收取租金,房产税如何计算缴纳? 答:从租计征方式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其公式为: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 承典人 纳税。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 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六)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x12% 四、数电票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