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紧急削峰补偿上限2元/kWh!海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6-18 03:59
文 |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6月16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 海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 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包括虚拟电厂在内的经营主体可参与需求响应,储能设施可作为需求响应资 源。文件同时对市场成员 参与需求响应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详情如下: 需求响应市场成员: 包括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及经营主体三类。电网企业指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地方供电企业 (包含增量配电网)。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电力交易中心、电力调度中心。经营主体 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 需求响应资源: 包含工业生产领域中生产、辅助、办公生活等用电负荷,建筑楼宇中的集中式空调、分散式空调等制冷 用电负荷,冰蓄冷、储能设施,电动汽车充电桩、 V2G电动汽车等智慧用电设施。鼓励"两高"项目资 源注册并优先参与需求响应。 虚拟电厂准入条件: 虚拟电厂。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 或电力用户均可 注册 成为虚拟电厂,实现可调节负荷、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等需求侧资 源的聚合、协调,可聚合资源需通过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