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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题解答——资源税热点问题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27 11:5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 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 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 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计算扣减的,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方 法进行扣减。" 公司开采原油,用这些原油来加热、修井的,要交资源税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 十三号)规定:"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一)开采原油 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对用 于"修井"的原油未规定免税,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END 资源税的销售数量如何确定?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规定:"四、应税产品的销售数 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 实际销售数量和自用于应当缴纳 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 实际销售数量和自用于应当缴纳 资源税情形的应税产品数量 。" 外购与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或者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的如何计 征资源税? 答: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