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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耕地占用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7-02 01:0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耕 地 占 用 税 一文了解 一、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 单位和个人 ,为耕地占用税的 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耕地占用税 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所称耕地 ,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 工或者地质勘查 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在批 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 的耕地占用税。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占用园地、林地、草 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本地区按照本法第四条第二 款确定的适用税额,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