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点问题解答——增值税热点问题(九)(加计抵减)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7-06 09:0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黑龙江税务 企业 A已经开始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后期又又被工工信部门门 列入入工工业母母机企业清单,是否可以选择停止止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 策,而而申请享受工工业母母机加计抵减政策?工工业母母机加计抵减政策加计 15%,如企业A前期已按先进制造业的5%计提加计抵减额,能否对差 额部分进行行补充计提? 答: 纳税人同时符合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 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企业 A先适用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后期可 选择停止享受该政策,改为选择工业母机加计抵减政策, 前期未计提的差 额部分可以一次性补充计提。 先进制造业企业 A为农产品深加工工企业,能否同时享受先进制造业 加计抵减政策和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 答: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 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 同时符合 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 用 。43号公告中仅明确不能叠加适用多项加计抵减政策。农产品加计抵扣 政策是指企业从事农产品深加工业务,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