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名词一起学|税前扣除系列(10)哪些税金类支出可直接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7-08 09:4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责编:桑 军 来源 山东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举例说明】 比如,某制造企业2023年利润为40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50万元,允许抵扣的增值进项税 额为30万元。按税法规定需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0万×7%=3.5万,教育费附加50万×3%=1.5万 元,地方教育附加50万×2%=1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税金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 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合计6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 30万元不允许扣除,所以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 额=400万-6万=394万元。 张老板: 明白了! 让我们看看税法中是怎么解释的。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 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 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下一期,带你了解还有哪些合规支出能够进行税前扣除。 相关链接 (11). 涉税名词一起学 | 税前扣除系列(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