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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税事】企业购入房产用于日常办公,如何计征房产税?如何确定房产原值?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7-30 06:2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 施。主要有: 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 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 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 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文件规定: 一、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 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 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 税。 工作生活中,税收小常识与大家息息相关,近期,申税小微搜集了 一些身边的税事,和大家聊聊生活中的实用税收知识, 欢迎关注我们 的《身边税事》栏目! 购入并自用的办公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 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依照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 1.2%。具体计算公式为: 申税小微 我们一起来看看参考文件吧↓ 申税小微 财务小王 申税小微,最近我们新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