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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公益性捐赠那些事儿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8-17 07:4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申税小微 01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 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 出。(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02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 目标脱贫地区 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 据实扣除 。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 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1 公益性捐赠是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捐赠。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 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2 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公益慈善事业应当符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