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问答】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热点问答请您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8-24 13:4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图片 热点梳理 图片 问答来啦 我公司在外地成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是否应当独立计算申报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是否可以独立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 得税减免政策?这一期,申税小微汇总了 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热点问答,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图片 1. 我公司在外地成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是否应当独立计算申报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 答 :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 经营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 缴、汇总清算、 财政调库 )。因此,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不影响所得税汇总缴纳。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 12366 图片 2. 分支机构是否可以独立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 答: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