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揭 “黑灰产”黑幕!涉及信贷诈骗与代理退保丨金融普及教育专题
清华金融评论·2025-09-16 09:28
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被告人宁某伙同沈某某等人(另案处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全国范 围内大肆招揽无还款能力且不具有某市购房资质的贷款人(另案处理),对其进行"包装",伙同房东 (另案处理)伪造首付款凭证,并大幅做高房屋成交价,通过虚构首付款已支付的假象,安排贷款人 申请抵押贷款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贷款发放后,被告人宁某等人向房东支付包括首付款在内的卖房款 后,剩余款项由被告人宁某等人瓜分。经查,被告人宁某等人通过张某某等11名贷款人(均另案处 理)诈骗贷款共计738万余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另查明,2019年起,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张某某等11人进行包装,并申领信用卡。前述信用卡 由宁某实际控制并使用。截至案发,尚未归还本金合计575万余元。 查处过程 2023年6月,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2025年3月,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经法院审理,以贷款诈骗 罪判处被告人宁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宁某有期徒刑十 一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另案处理案件中, 以贷款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沈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