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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看过来,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指引:①电子税务局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30 15:0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近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医保局、四川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39号) ,公布了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 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38元/月,下限为4588元/月。 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各统筹区确定 。税务机关根据新公布的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开展基数调整补差工作,需要补缴 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完成补缴。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月度缴费工资并缴纳社保费。若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与上月相比无变化,无需重 新进行月度缴费工资申报,可直接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缴费。 根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逾期申报、缴费将影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 用人单位可通过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 ,也可到当地 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 。 今天来看: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操 作 步 骤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