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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04 06:4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农田水利建设税费优惠 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片图 享受主体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14年7月1日起,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享受条件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第四条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二条、第四条 来源 | 河北税务 责任编辑 | 王威 张那 刘天妮 来源河北税务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F STHET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