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发展普惠金融应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宏观经济
清华金融评论·2025-10-04 05:57
文/ 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 易纲 商业可持续是发展普惠金融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只有坚持普惠金融的商 业可持续性,才能最大限度的动员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服务于普惠金融, 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才能有效理顺激励约束机制,促使金融机构持续向 普惠客户提供有质量和效率保证的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的中国实践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在我国, 给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如存、贷、汇、移动支付等)金融服务,以及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普惠金融的重点领域。 早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就已经有了普惠金融的实践,如费孝通提出发展信贷合作社,梁漱溟在山东邹平乡村建设试验区设立农村金融流通处等。 20世纪50年代,我国建立了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普惠金融发展。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发展小额信用贷款支持扶贫的探索, 如1993年杜晓山、茅于轼建立的河北易县、山西临县小额信贷实验等。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人民银行以"花钱买机 制"为政策目标,提供1800亿元央行专项票据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