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税问答·系统操作 |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更正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09 03:4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第四步: 点击"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确定"。 第五步:点击"税源采集",跳转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 税税源明细表"界面,自动带出已有的土地信息,房屋信 息。可通过点击税源信息中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 息"、"房产税税源信息"切换查看。 chips 城镇土地侵用 日报名局 基本信息页面保存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应税明细 信息界面。 如无需修改基本信息,也可直接点击税源后方"应税明细" 进入,点击需修改时间段后方的"变更"。根据实际需要 修改从价信息中的"其中:出租房产原值"、"其中:出租 房产面积"等出租相关信息,再切换维护相应的从租信 息。 更正往期已申报的税源信息, 需进行如下操作: 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 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 第二步:进入模块后可根据"申报日期"或"税款所属期" 查找对应属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点 士"雷下"坎坷 修冰白十冊甜甜酒信自即可 责任编辑:李嘉欣 来源太原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