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的纤维板等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15 07:5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片图 享受主体 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为原料生产纤维板等产品的纳税人 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促进农业经济循环发展税收优惠 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的 纤维板等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企业所得税 优惠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企业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粮食作物秸秆、粮食壳皮、玉米芯等)、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蔗渣、糠醛渣、菌糠、酒 糟、粗糟、中药渣、畜禽养殖废弃物、畜禽屠宰废弃物、农产品加工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生物质压块, 生物质破碎料、生物天然气、热解燃气、沼气、生物油、电力、热力、生物炭、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纤维素、木质素、木糖、阿拉伯糖、糠 醛、土壤调理剂、有机肥、膨化饲料、颗粒饲料、菌棒、纸浆、秸秆浆、纸制品等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享受条件 1.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政策依据 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