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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17 07:4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激活乡村创业就业活力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 土地使用税 片图 来源 河北税务 享受主体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优惠内容 减征或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 享受条件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 就业人数占 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 人人数高于10人 (含10人)的单位。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 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 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一条 来源 | 河北税务 责任编辑 | 王威 张那 刘天妮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先说答案:可以。 可能不少朋友会疑惑,劳务派遣员工没有 和公司正式签劳动合同,这部分进项税也能 托? 咱们看看政策怎么说的。依据政策规定: 纳税人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