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征啦!征收范围、优惠政策、申报操作一文讲清楚!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18 14:1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注 意 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征啦 为了帮助用人单位快速了解相关政策、轻松申报缴费,现将相关征收政策整理如下。 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用人单位申报缴纳2024年度残保金的时限为2025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 (一)企业免征政策 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二)分档减缴政策 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 分档减缴征收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本市规定就业比例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 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三)征收上限 2024年度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5年度工资福利待 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5〕6号)公布的 2024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计算 ,即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