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政策 ,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22 09:3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 支持创新创业 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片图 享受主体 国家级、 省级大学科技园 优惠内容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国家级、省 级大学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 在孵对象 使用的土 地,免征城镇土地税使用税。 享受条件 1.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分别由国务院 教育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发布。 2.在孵对象是指符合上述相关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孵化 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 3.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 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 孵化协议等留 存备查。 4.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以及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大 学科技园,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自认定 之日次月起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