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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28 14:3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 享受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 2030年12月31日。 享受条件 1.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 业收入总额 60%以上的企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 2.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 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 自治州和江西省 赣州市 ,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 普惠性、区域性政策中支持制造业发展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片图 享受主体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享受内容 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来源 | 河北税务 责任编辑 | 王威 张那 刘天妮 来源 河北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申报时点 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办理材料 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