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30 08:4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稳外贸税收政策 外贸新业态税收政策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 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片图 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 适用主体 来源 | 河北税务 责任编辑 | 王威 张那 刘天妮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政策内容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如不符合增 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条件,但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适用条件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 业。 2.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3)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第二至六条 稳外贸税收政策 外贸新业态税收政策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适用增值税、 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片图 适用主体 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