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点速递】近期关于发票业务类问题热点答疑(四)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1-03 01:2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PART 0 1 答: (一)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含税总收入÷(1+税率或征收率) (二)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税额=含税总收入-销售额 (三)不含税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不含税单价=销售额÷数量 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开具的专用发票,如果票面"货物数量×不含税单价=销售额"这一逻辑关系存在少量尾数误差,属于正常现 象,可以作为购货方的扣税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66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铁路电子客票,如何填写申报表抵扣进项税额? PART 0 2 答: 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用途确认,按规定办理增 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 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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