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哪些?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1-18 01:1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 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 52号)规定: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 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 农业产品; 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 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 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 属于免税的范围, 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 税。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二、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 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 精制茶, 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 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 税。 附件: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来源 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印花税热点问答 (201 所有合同是否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