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丨哪些纳税人适用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1-24 09:45
适用7号公告政策的纳税人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 A级或者B级 。 2.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 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3.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 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以下简称7 号公告),并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今天,小编整理了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适用主体及政策要点 等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 适用条件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7号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 人 01 适用范围 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业" 业务 相应发生的 增值税销售额占其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 销售额比重 根据纳税人 申请退税前连 续12个月的销售额 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 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 ,按照 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 计算确定。 02 政策要点 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