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关于违约金涉税处理的相关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1-25 01:1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申税小微,我们公司收到了一笔合同违约金,在税务上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1 回答: 分情况讨论 1.需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购买方违约而收取的违约金,在税务上被视为价外费用,需 将其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同时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 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 奖励费、 违约金 、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 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因非经营活动或合同本身未履行而收取的违约金。由于收款方未发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增值税应税 行为,无需缴纳增值税。但该笔款项属于"其他收入",应依法计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