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理清环境保护税必会小要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01 13:56

一文理清环境保护税 必会小要点! 快来看看吧!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 护税的纳税人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二、征税对象及计税依据 1.应税 大气污染物 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2.应税 水污染物 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纳税额 1.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 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2.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 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3.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 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 4.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申报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当日 。 环境保护税 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 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 , 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 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 , 向税务机关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