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热点问答,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04 07:1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一问一答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热点问答 1 纳税人具备什么样的情形,不影响 其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十九条规定,经营主体有下列情形 的,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2 纳税人因税务机关按照" 首违不罚 " 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会计入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 定对经营主体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4 什么样的纳税人不能参加本周期的 纳税缴费信用年度评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十五条规定,距首次在税务机关办 理税费事宜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经营主体,不参加本期年度评价。 5 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 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在 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