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常见问题(上下)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6 01:2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点击上方 " 蓝色柳林财税室 " 关注我们 问题三 夫妻双方能一方填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 除,另一方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 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 扣除。 问题四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双方能否均填列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承 租人)扣除; 如果主要工作城市不同, 才可以 分别由承租人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篇 问题一 第一套住房已按规定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 加扣除,出售后再次购买住房,发生的住房贷款利 息支出可以继续填报享受吗? 纳 税 人 发 生 首 套 住 房 贷 款 利 息 支 出 只 能 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只要纳 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 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就存有扣 除 。 。 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二 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 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 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 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 100% 扣除,也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