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自有土地上建造房产,应于何时将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财产和行为税问题汇总~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6 01:28

来源: 北京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02 关于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 儿园自用的房产,可否免征房产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二条的 规定: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 各类学校 托儿所 幼儿园 自用的房产、土地 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03| 地下建筑物如何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 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财税〔2005〕181号)第一条规定: 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 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 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 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 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 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 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二、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 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 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京财 税〔2006〕374号)第一条规定: 对于独立地下建筑,工业 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 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