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应这样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2 01:4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一)正确理解 "新购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 所谓"购 进"是指: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所谓"新"是指: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并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公告明确以 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二)正确理解 "单位价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 以货币形 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 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一、政策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规定, 企业在2024 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