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梳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易错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2 04:2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每年的12月,纳税人需对次年享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的信息进行确认。为了帮助您正确填报,我们整理了 七项扣除 的高频易错点 ,一起来看看吧! 易错点1:填报同一子女的合计扣除比例超过100%。 正确处理: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 一方 按扣除标准的 100% 扣除,也可以选择由 双方分别 按扣除标准的 50% 扣除,具体 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易错点2:子女专科或本科毕业后,准备升本或考研期间,未录入子女教育终止时间,继续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正确处理: 子女专科或本科毕业后, 未实际参与 全日制学历教育, 尚未取得 本科或研究生学籍, 不得填报 扣除子女教 育, 需要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本科或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易错点1:纳税人接受研究生学历继续教育,本人和父母均填报扣除。 正确处理: 纳税人接受 研究生继续教育 ,不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纳税人接受 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也可以选择由 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目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