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 |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政策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2 09:28

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 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 得。 问题二 享受该优惠政策的条件是什 么? 答: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 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一)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 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 岗工作。 (二)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 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 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 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 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 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 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 本设施。 间题三 享受该优惠政策的企业是否存 在行业限制? 答: 享受安置残疾人员工资100%加 计扣除的企业不存在行业限制。只要满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 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9〕70 号)中规定的相 关条件,无论属于哪个行业的企业,都能 享受该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