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常见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10 02:21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厦门市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半年缴纳,2025年下半年的申报期限为2026年1月1日-1月31日。实际申报中,大家常会 对地下建筑是否征税、免租期要不要缴税等问题存在疑问。为帮大家理清问题准确申报,小编整理了一些常见问答,一起来看看 吧! 问题1.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 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 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 问题2.出租房产约定免租期,这段时间没有租金还需要缴房产税吗? 答: 需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 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 问题3.企业的地下车库、储藏室不属于地上房产,是否需要缴房产税? 答: 需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