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收入需计入工资总额!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热点问答来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23 14:4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重庆市用人单位2026年度 社保缴费工资正在申报中 3月底前需完成 缴费工资申报准确与否 直接影响职工的养老、医保等待遇 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常见热点问题 一起来看看哪些收入 需要计入工资总额吧 A 2. 旅游费、保险费、餐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3. 物业费和取暖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4. 商业性保险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5. 按月发放的差旅补贴、误餐补贴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6. 以职工统一报销形式发放的通讯补贴是否应当计入工资总额? 单位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的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等,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 只要属于劳动 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2020年起,国家统计局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中明确, 将发放至职工个人手中的物业费和取暖费(补贴)纳入工资 总额统计。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规定, 单位为职工购买 的商业性保险其性质属于劳动报酬,应纳入工资统计。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 按月发放的差旅补贴、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