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王”胜诉

蜜雪冰城商标侵权案再次获胜。 据每日经济新闻 1月27日 报道,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25年12月19日就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蜜雪集团,00209.HK)起诉 六家名称相似公司的系列案件作出判决,裁定被告六家企业构成仿冒侵权。香港高等法院下令禁止所有被告继续使用含"蜜雪冰城"等字样 的注册名称,并要求各被告承担相应案件的诉讼费用。 被告六家公司分别为蜜雪冰城饮品(香港)有限公司、天津蜜雪冰城食品有限公司、蜜雪冰城港式饮品有限公司、蜜雪冰城香港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广州蜜雪冰城饮品有限公司、蜜雪冰城(香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蜜雪冰城的商标名称 曾多次遭到侵权。2025年6月,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披露,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蜜 雪冰城"诉"蜜念雪"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内蒙古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 一审 原判,要求"蜜念雪"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赔偿经 济损失80万元及合理开支14万元。 据公开信息披露,2009年3月31日,蜜雪集团首次在中国大陆申请"蜜雪冰城"商标注册,并于2010年10月7日获批。此后,在 中国内地 、中国 香港 及全球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了包含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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