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免征环境保护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29 09:5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应税固体废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 额表》中列举的煤研石、尾矿、危险废 物、冶炼渣、粉煤灰、炉渣以及其他固体 废物。 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是指按照国 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关 于资源综合利用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环境 保护标准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数量。 计量要求 纳税人应当准确计量应税固体废物的 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未准确计 量的,不得从其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中 减去。 纳税人依法将应税固体废物转移至其 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贮存、处置或者综合利 用的,固体废物的转移量相应计入其当期 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或者综合 利用量;纳税人接收的应税固体废物转移 量,不计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 量。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 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 废物的排放量: (一) 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 (二)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申报纳税 纳税人申报纳税时,应当向税务机关 报送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贮存量、处 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同时报送能够证明固 体废物流向和数量的纳税资料,包括固体 网址是利用杀扛스目 纳税人对应税固体废物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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