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储能:完善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完善储能价格形成机制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存量保稳方面 针对《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简称 633号文件)出台前开工(取得取水、临时用地、环评批复文件,下同)建设的电站,授 权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继续按照633号文件办法核定或校核容量电价,并明确经营期满后的 核价原则。这一安排充分考量了存量项目的造价水平与功能定位,避免因政策调整引发存 量项目经营大幅波动,为抽蓄经营主体营造稳定的政策环境,保障存量电站充分发挥电力 系统"稳定器"与"调节器"的功能作用的同时,稳定抽蓄企业经营预期。 增量促活方面 --《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解读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 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下称《通知》),引发储能行业的热切关注。 《通知》完善了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首次明确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 制。《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储能行业价格机制日趋完善,将加快推进储能行业高质 量发展,有力促进新型电力系统构建。 一、按照"存量保稳、增量促活"原则,完善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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