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小课堂 | 单位外派至境外人员信息报送2月28日截止,请及时办理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03 02:0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4646 居民个人被派出单位派往境外工作, 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 由境外单位支付或负担的,如果境外单位 为境外任职、受雇的中方机构(以下称中 方机构)的,可以由境外任职、受雇的中 方机构预扣税款,并委托派出单位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中方机构未预扣税款 的或者境外单位不是中方机构的,派出单 位应当于次年2月28日前向其主管税务机 关报送外派人员情况,包括:外派人员的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身份证件号码、职 务、派往国家和地区、境外工作单位名称 和地址、派遣期限、境内外收入及缴税情 呪等。 工资是否由派出单位或其 派出单位或其他境内 号 他境内单位支付或负担 单位按规定预扣预缴 需要报送 境外单位是否中方机构 外派人员信息 中方机构是否预扣税款并 需要报送 15 委托派出单位申报纳税 外派人员信息 中方机构包括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 位、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所属的境 外分支机构、子公司、使(领)馆、代表 处等。 音计小张 O.O. 原来是这样,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4月4日 派员出境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 局(扣缴端)【派员出境】模块报送相关信 息,具体操作如下: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