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系列展播|②涉走私洗钱案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2026-02-06 10:49

【洗钱罪和走私罪简介】 依据《刑法》191条规定,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 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或者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 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或者跨境转移财 产,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走私罪是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走私罪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 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 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 【涉走私洗钱罪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5年以来,以凌某为首的通关团伙,与境外钻石供应商以及国内钻石货主合谋, 利用"水客"或粤港两地车以夹藏方式走私钻石入境,涉及案值51.44亿元,涉及偷逃应 缴税额9亿余元。 为实现境外钻石供应商与国内钻石货主之间美元货款的结算,罗某、方某和林某 (方某的妻子)明知凌某团伙为国内货主走私钻石并代为向境外钻石供应商支付货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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