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强制研发每周二三四晚加班,每月必须 30 小时,不达标给 C 加扣钱!这合理么?
程序员的那些事·2026-02-07 01:35

更讽刺的是,通知里还写着"考核不强制有 C 及以下",但"加班不满足的直接 C 及以下",这等于用一句废话, 把所有退路堵死。 当"自愿加班"变成"不达标就扣钱",职场就从合作关系,退化成了赤裸裸的剥削关系。 这种考核,是在筛选"软柿子",淘汰"正常人" 早上刷到一个帖子,看完直接血压拉满:某公司的研发部门重申考核要求,把"加班时长"明明白白写进了 KPI 里。研发每月固定加班 30 小时,项目经理 40 小时,不达标直接考核 C 及以下,扣钱 15% 起步,最高 30%。 把加班写进 KPI ? 这加班肯定是不合理。 最魔幻的地方,不是要求加班,而是把"加班时长"和"绩效等级、薪资扣减"直接绑定。 研发每周二三四晚+每月最后一个周六,项目经理还要多一个周末,算下来每月 30-40 小时的"强制奉献",本 质上就是把员工的休息权明码标价。 原贴留言区有人还比起来了,说每月加班 30 小时堪比"养生",因为他加的班更多… (他是说多 100 小时的意 思吧 ┓( ´∀` )┏ ) 职场从来不是比谁更能忍,而是比谁更敢说"不"。 你退一步,公司就会进一步,直到把你的时间、健康和尊严,全部榨干。 万一遇到类似情况, ...